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合肥“房叔”方廣雲一案26日上午在安徽省廬江縣法院一審宣判,法院以貪污罪、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判處方廣雲有期徒刑20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。
  方廣雲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區居委會黨支部書記,2012年底,當地12名村民實名舉報其“非法侵占136套回遷安置房”,方廣雲因此被稱為“合肥房叔”“房老虎”。檢方指控,2005年以來,方廣雲利用其負責對站北社區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、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,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安置房共計18套;徇私舞弊、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,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,造成巨額公共財產損失。
  判決書中顯示,方廣雲單獨或伙同他人貪污的安置房及拆遷補償費已被部分追回,其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已被輓回約323萬元,其親屬已代為退出贓款64萬元。
  (原標題:套取63套安置房合肥“房叔”獲刑2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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