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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通訊員謝春花 隨意拋撒“中獎刮刮卡”以中獎需繳納各種款項為由進行詐騙。近日,重慶市梁平縣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、朱某某有期徒刑五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被告人李某某、朱某某伙同陸某某(另案處理)、盧某某,虛構“山西煤業控股有限公司”成立30周年抽獎活動,由被告人朱某某、陸某某在梁平縣城隨意拋撒“中獎的刮刮卡”,盧某某負責接聽電話,以被害人中轎車需要繳納國稅、地稅、提車委托款等為由,要求被害人匯款到指定的銀行賬戶,被告人李某某負責取錢。在2014年2月7日至2月11日期間,被害人吳某撿到該“中獎的刮刮卡”後打電話要求兌獎,先後被李某某、朱某某等人以繳納各種稅費為由騙取人民幣215800元。在騙得錢款後,李某某等三人除支付盧某某工資外,另給其提成,剩餘的贓款由李某某等三人平分。  (原標題:拋撒“中獎刮刮卡”詐騙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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