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肇慶6月17日電(黃耀輝 盧定珍張若月)“銀行卡裡本來就有我的錢,怎麼能算偷呢?”在廣東肇慶鐵路佛山火車站派出所里,一女子不停地向辦案民警叫冤。據肇慶鐵路警方發言人17日表示,該案為一起因戀愛不成引起發的涉財盜劫案。
  據警方介紹,肇慶鐵路警方佛山火車站派出所16日下午接到報警信息,稱一名涉案在逃的女性旅客在火車站候車室出現,警察隨即將該名女子馬XX(女, 24歲,貴州省盤縣民主鎮人)帶至派出所進行調查。
  經查,該名女子因涉嫌一起盜竊案被深圳市寶安區公安局上網通緝,報案為該女子的前男友蔣某。
  蔣某報案稱:2011年2月3日11時許,其去取款時發現錢包里的銀行卡不見了,打銀行電話咨詢,發現卡內的5000元人民幣被盜取,經辨認銀行櫃員機監控錄像確認用其銀行卡取錢的是其前女友馬XX。
  據女子馬XX向鐵路警方辯稱:其與報案人蔣某曾是戀人關係,戀愛期間兩人的錢均存在男方的銀行卡裡作日常共同開支用,雙方均有密碼。 2011年初,男方提出分手,馬XX覺得銀行卡裡還有屬於自己的錢,在蔣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取了5000元後離開蔣某。
  目前,馬XX已移交深圳警方。(完)  (原標題:戀愛時錢財合用 女子分手後獨占不成變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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